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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邑县公安刑侦大队李大兵:甘当群众“大头兵”

“我是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,基层公安的‘大头兵’,党和国家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,既是鼓励,也是鞭策,激励我不断前行!”今年,在获得全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称号后,平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大兵朴实地说。这位人民群众的“大头兵”工作25年来,参与侦破的刑事案件达2200余起,抓获刑事作案成员2000余人。工作中,他始终以人民公安的初心,践行为人民服务的使命。

 

小时候,李大兵就有当警察的梦想。1994年,他考入山东省高等公安专科学校刑侦系。毕业后,他从派出所办事员做起,先后任职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技术员、副中队长、中队长、平邑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,2017年3月任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至今,无论在哪个岗位,他都兢兢业业,甘愿付出。

 

2010年9月,平邑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成立,李大兵被局党委委以重任,调任开发区派出所任第一任所长。上任伊始,他就用双脚丈量每一寸土地,在走遍辖区每一个街道、村居、单位的基础上,绘制了辖区防控责任图,大家叫它“棋盘式”防控网,实现责任下沉、警力下沉、措施下沉,在社会治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。李大兵常说,“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,最终落实到具体的公安工作中,就是要把每一件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小事办好!”

 

刑侦大队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尖刀班。自担任刑侦大队长以来,他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这一中心,为维护全县治安大局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。黑恶犯罪是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犯罪问题,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。为此,李大兵聚焦黑恶,勇当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“冲锋手”。2016年6月12日凌晨,李大兵带领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,凭借丰富的斗争经验,一举破获平邑历史上最大的一宗贩卖毒品案,抓获吸贩毒品、非法持有枪支犯罪嫌疑人17名。

 

李大兵在日常工作中,总是严于律己,始终保持做公安队伍中的“清白人”。他时刻不忘以党员要求自己,坚持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始终做到廉洁自律、克己奉公。

 

我是一个兵,来自老百姓。就是这样一个朴实无华的“大头兵”,一个在公安战线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的“小兵”,一个久经淬炼成长起来的“精兵”,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,在自己的岗位上时刻守护着一方安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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